3月21日下午,我校在明德楼1018会议室召开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专题工作会。段鹏副校长参会并做讲话。科学研究处、财务处、信息化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审计处等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学院科研主管领导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学研究处副处长周建新主持。
会议现场
段鹏副校长讲话
段鹏副校长指出,这次会议旨在贯彻中央深改委《关于扩大学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经费“报销繁”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我校春季工作会议关于“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释放科研活力”的具体要求,着力解决广大教师反映的科研经费报销过程中的流程繁、审批繁、材料繁等问题。他强调,学校对解决教师科研经费“报销繁”的问题高度重视,廖祥忠校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调研讨论,拿出确实可行、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刘延平副校长和他前期分别带队走访各个教学科研单位,深入调研,已经取得了诸多成果。
财务处、科学研究处、信息化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汇报了前期的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广大教师反映的流程管理、预算调整、报销程序、公务卡使用、设备采购、资产登记、差旅标准、信息化建设、制度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未来改革的方向和具体措施。监察处和审计处的领导就下一步科研经费管理度的修订和实施从政策落地角度做了认真分析和指导。教学科研单位科研分管领导也积极发言,肯定了相关职能部门近年来在科研经费报销服务方面做出的努力,并对下一步科研经费报销的改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段鹏副校长对广大教师长期以来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他强调,学校相关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将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问题作为进一步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手段。会上提出的问题,能够马上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科学研究处会同相关部门尽快拿出方案。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小组的安排,我校还将在近期就具体的改革方案和文件修订的内容再次征求教师意见,最后颁布实施。